01
现行状态
自2017年1月1日起适用。2020年7月14日议定书于2021年12月1日生效,主要自2022年适用,并引入BEPS/PPT及更新的MAP。
SR 0.672.951.43
本页为编辑性概览,不能替代官方协定、议定书、国内法或对所得接收人事实的个案分析。
02
股息
一般上限为15%;满足持有期条件且持股至少10%的公司,以及特定政府、中央银行和养老金机构可适用0%。
03
利息
协定上限0%。
04
特许权使用费
协定上限0%。
05
如何适用协定
重点包括收益实际所有权、公司免税的一年持有测试、PPT、居民身份及瑞士退税或通知程序。 协定税率是来源国征税权的最高限制,并非自动税率。付款前须核验税务居民、收益实际所有权、最低持股及持有期、PPT、实质、国内法以及源泉减免、通知或退税程序。
06
实务步骤
- 确定税务居民和适用纳税期
- 界定所得性质及收益实际所有人
- 核验持股、持有期、PPT及商业目的
- 准备居民证明、表格和实质证据
- 协调预提、通知或退税;争议时考虑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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