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现行状态
2022年11月5日议定书于2025年5月5日生效;主要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包括BEPS/PPT、更新的MAP和相应调整。
SR 0.672.932.51
本页为编辑性概览,不能替代官方协定、议定书、国内法或对所得接收人事实的个案分析。
02
股息
一般上限15%;持股至少10%的公司为5%;特定政府及养老金机构为0%。
03
利息
协定上限0%。
04
特许权使用费
协定上限0%。
05
如何适用协定
须核验阿联酋居民资格、收益实际所有权、PPT、实质、特别转换规则及瑞士预提程序;仅设立阿联酋公司或基金会并不会自动产生协定待遇。 协定税率是来源国征税权的最高限制,并非自动税率。付款前须核验税务居民、收益实际所有权、最低持股及持有期、PPT、实质、国内法以及源泉减免、通知或退税程序。
06
实务步骤
- 确定税务居民和适用纳税期
- 界定所得性质及收益实际所有人
- 核验持股、持有期、PPT及商业目的
- 准备居民证明、表格和实质证据
- 协调预提、通知或退税;争议时考虑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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