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现行状态
2023年8月21日最新议定书于2025年11月27日生效;多数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包括BEPS/PPT、跨境就业及MAP更新。
SR 0.672.913.62
本页为编辑性概览,不能替代官方协定、议定书、国内法或对所得接收人事实的个案分析。
02
股息
一般上限15%;直接公司持股至少10%并持有至少12个月可为0%。其他特殊情形须核验合并文本。
03
利息
通常协定上限为0%;特定工具及房地产结构须另行审查。
04
特许权使用费
协定上限0%。
05
如何适用协定
尤其应关注12个月持有测试、PPT、跨境雇员规则、常设机构利润归属及独立继承税协定SR 0.672.913.61。 协定税率是来源国征税权的最高限制,并非自动税率。付款前须核验税务居民、收益实际所有权、最低持股及持有期、PPT、实质、国内法以及源泉减免、通知或退税程序。
06
实务步骤
- 确定税务居民和适用纳税期
- 界定所得性质及收益实际所有人
- 核验持股、持有期、PPT及商业目的
- 准备居民证明、表格和实质证据
- 协调预提、通知或退税;争议时考虑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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