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现行状态
2020年7月20日议定书于2021年11月3日生效,主要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并引入BEPS/PPT及改进的MAP。
SR 0.672.925.81
本页为编辑性概览,不能替代官方协定、议定书、国内法或对所得接收人事实的个案分析。
02
股息
一般上限15%;持股至少10%并持有至少12个月的公司为0%;特定政府及养老金机构为0%。
03
利息
协定上限0%。
04
特许权使用费
协定上限0%。
05
如何适用协定
塞浦路斯对多类对外付款的国内零预提并不能替代对瑞士付款的分析;仍须核验居民身份、12个月持有、收益实际所有权、PPT及减免/退税程序。 协定税率是来源国征税权的最高限制,并非自动税率。付款前须核验税务居民、收益实际所有权、最低持股及持有期、PPT、实质、国内法以及源泉减免、通知或退税程序。
06
实务步骤
- 确定税务居民和适用纳税期
- 界定所得性质及收益实际所有人
- 核验持股、持有期、PPT及商业目的
- 准备居民证明、表格和实质证据
- 协调预提、通知或退税;争议时考虑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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