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 阿曼最高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协议无效

已发布原则认定,无论在劳动关系开始前还是存续期间订立,劳动争议仲裁协议均属无效。

法院阿曼最高法院
审判部门商事庭
上诉编号№ 790/2017
开庭日期2019年1月16日
资料形式已发布的法律原则

01

法律问题

已发布原则认定,无论在劳动关系开始前还是存续期间订立,劳动争议仲裁协议均属无效。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无论在劳动关系开始前还是存续期间订立,将劳动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均属无效。作出相反认定的判决构成违反并错误适用法律,应予撤销。

03

适用范围

该原则适用旧《劳动法》及保护劳动者不可放弃权利的公共秩序规则。应核对第53/2023号《劳动法》、具体请求性质,并区分私人仲裁与法定争议解决机制。本条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旧《劳动法》(第35/2003号苏丹令)
  • 《民商事争议仲裁法》第11条
  • 第53/2023号苏丹令颁布的《劳动法》

05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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