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律问题
保险单一般条款中的仲裁条款因未以独立、专门协议作出而被认定无效。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保险公司援引保险单一般条款第17项中的仲裁条款。由于该条款未以独立于一般条款的专门协议作出,最高法院依已发布原则所适用的第58条认定其无效。
03
适用范围
该原则针对特定保险单形式及法院适用版本的第58条。应核对保险类别、条款订立方式、后续法律修订及现行仲裁协议;本案并非普遍禁止保险仲裁。本条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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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法院适用版本的保险立法第58条
- 《民商事争议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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