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 阿曼最高法院

保险一般条款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保险单一般条款中的仲裁条款因未以独立、专门协议作出而被认定无效。

法院阿曼最高法院
审判部门商事庭
上诉编号№ 204/2019
开庭日期2020年10月27日
资料形式已发布的法律原则

01

法律问题

保险单一般条款中的仲裁条款因未以独立、专门协议作出而被认定无效。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保险公司援引保险单一般条款第17项中的仲裁条款。由于该条款未以独立于一般条款的专门协议作出,最高法院依已发布原则所适用的第58条认定其无效。

03

适用范围

该原则针对特定保险单形式及法院适用版本的第58条。应核对保险类别、条款订立方式、后续法律修订及现行仲裁协议;本案并非普遍禁止保险仲裁。本条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法院适用版本的保险立法第58条
  • 《民商事争议仲裁法》

05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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