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产品的内外标签以及纸质或电子说明书所载信息和数据,未与该产品上市许可附件中有关包装的信息和数据一致的,不得流通或营销;医疗产品免于取得上市许可的,前述信息和数据应与原产国批准的详细资料一致。阿联酋药品管理局应确定医疗产品内外标签及信息说明书必须记载的数据。 2. 医疗产品纸质或电子内部说明书应至少使用阿拉伯语和英语,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决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医疗产品、药学职业及药事机构法
1. 医疗产品的内外标签以及纸质或电子说明书所载信息和数据,未与该产品上市许可附件中有关包装的信息和数据一致的,不得流通或营销;医疗产品免于取得上市许可的,前述信息和数据应与原产国批准的详细资料一致。阿联酋药品管理局应确定医疗产品内外标签及信息说明书必须记载的数据。 2. 医疗产品纸质或电子内部说明书应至少使用阿拉伯语和英语,但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决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