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仓库应在销售和交付前,以清晰易读方式在受定价管理医疗产品的外包装标注阿联酋药品管理局核准的公众销售价格,并标注上市许可中列为国家进口商的医疗仓库识别标志。 2. 营销权利人、普通药房或医疗仓库的负责药师及其所有人,对未在产品外包装标注管理局核准的公众销售价格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医疗产品、药学职业及药事机构法
1. 医疗仓库应在销售和交付前,以清晰易读方式在受定价管理医疗产品的外包装标注阿联酋药品管理局核准的公众销售价格,并标注上市许可中列为国家进口商的医疗仓库识别标志。 2. 营销权利人、普通药房或医疗仓库的负责药师及其所有人,对未在产品外包装标注管理局核准的公众销售价格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