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司法部长或地方司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并与部长或主管机关负责人协调指定的经济部或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在各自权限内具有司法执法人员资格,以查处违反本法的行为。为此,其可:a. 查阅商业代理及登记相关文件,证明违反本法及其实施决定的行为;b. 开展检查、查明违法并移送调查和审判机关;c. 必要时请求主管安全机关协助。2. 代理人须提供其履职所需的数据、资料和文件,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商业代理法
1. 经司法部长或地方司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并与部长或主管机关负责人协调指定的经济部或主管机关工作人员,在各自权限内具有司法执法人员资格,以查处违反本法的行为。为此,其可:a. 查阅商业代理及登记相关文件,证明违反本法及其实施决定的行为;b. 开展检查、查明违法并移送调查和审判机关;c. 必要时请求主管安全机关协助。2. 代理人须提供其履职所需的数据、资料和文件,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