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法院或协议取得被优先购买不动产,视为新买卖,优先权人享有查验、瑕疵选择权,即使买受人已放弃。 2. 未经卖方同意,优先权人不得享受给予买受人的价款延期。 3. 优先取得后被第三人追夺的,可向其支付价款的卖方或买受人追偿。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Three: Original Real Rights (in Rem) · Section One: Right of Ownership · Chapter Three: Modes of Acquiring Ownership · Part Six: Pre-emption (Shuf‘a) · Third: Effects of the Right of Pre-emption
1. 经法院或协议取得被优先购买不动产,视为新买卖,优先权人享有查验、瑕疵选择权,即使买受人已放弃。 2. 未经卖方同意,优先权人不得享受给予买受人的价款延期。 3. 优先取得后被第三人追夺的,可向其支付价款的卖方或买受人追偿。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