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公司主席、董事会成员、获授权个人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主体不得: a. 参与管理其他竞争保险公司,或从事相同、类似保险业务的任何公司; b. 与保险公司业务竞争,或开展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活动; c. 从事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业务; d. 就任何保险业务收取佣金。 2. 负责保险公司管理的任何主体或其任何雇员不得担任公司任何股东的代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阿联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及保险业务法令
1. 保险公司主席、董事会成员、获授权个人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主体不得: a. 参与管理其他竞争保险公司,或从事相同、类似保险业务的任何公司; b. 与保险公司业务竞争,或开展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活动; c. 从事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业务; d. 就任何保险业务收取佣金。 2. 负责保险公司管理的任何主体或其任何雇员不得担任公司任何股东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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