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客户尽职调查外,金融机构、DNFBP 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还应: a. 对外国政治公众人物: 1) 建立适当风险管理系统,确定客户或受益所有人是否为 PEP; 2) 在与现有 PEP 客户建立或继续业务关系前取得高级管理层批准; 3) 采取合理措施识别 PEP 客户及受益所有人的资金和财富来源; 4) 对业务关系实施强化持续监测。 b. 对国内 PEP 及在国际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的人: 1) 采取适当措施确定客户或受益所有人是否属于该等类别; 2) 与其存在高风险业务关系时,适用a项第2、3、4目措施。 2. 从事人寿保险的金融机构,在支付赔偿、权益或行使相关权利前,应采取合理措施确定受益人或其受益所有人是否为 PEP。识别出较高风险时,应在付款前通知高级管理层,强化审查全部业务关系,并在必要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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