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法律法令规定的任何更严厉处罚的情况下,如果确定客户知道或凭借其专业、贸易或专业知识应当知道欺诈、变质或假冒商品或用于欺诈性更改的材料对人类或动物的健康和安全有害,并且出现以下任何情况,则该部或主管当局(视情况而定)可以对客户处以行政罚款: 1. 欺诈、变质或假冒的商品或者用于欺诈性改造的材料涉及药品、农产品或有机食品的。 2. 客户将欺诈或变质商品重新引入流通和消费,尽管这些商品已被确定不适合使用。 3. 客户购买欺诈、变质或假冒商品的目的是进行交易并从中获取非法收益,无论是在原始状态下出售、对其进行修改后还是在回收后。 4. 客户对欺诈、变质或假冒商品实施任何促销、营销或误导性或欺骗性广告行为,或提供有关其性质、质量、来源或成分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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