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阿曼最高法院

不动产买卖合同与产权转移登记

即使在登记机构之外达成,不动产买卖合意仍产生合同效力,但产权转移可延至登记完成。

法院阿曼最高法院
审判部门商事庭
上诉编号№ 1322/2016
开庭日期2017年1月30日
资料形式已发布的法律原则

01

法律问题

即使在登记机构之外达成,不动产买卖合意仍产生合同效力,但产权转移可延至登记完成。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要约与承诺一致即使买卖合同成立并在双方之间产生效力,即便合同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之外订立,因为登记法并未改变买卖合同的诺成性质。合同自达成合意时生效,但产权转移可推迟至登记完成。

03

适用范围

必须严格区分双方之间的合同权利与物权产权转移,并核对现行登记手续、交易形式、所有权限制及第三人保护规则。本条为已发布原则的转述,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适用版本的《不动产登记法》
  • 《民事交易法》关于买卖的规定

05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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