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护单位由主管机关负责人以决定设立,依实施细则规定的义务和职权承担与提供保护有关的全部任务和程序。 2. 保护计划方案由保护单位拟订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法实施细则规定其程序、实施方式及发展机制。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证人及同类人员保护法
1. 保护单位由主管机关负责人以决定设立,依实施细则规定的义务和职权承担与提供保护有关的全部任务和程序。 2. 保护计划方案由保护单位拟订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法实施细则规定其程序、实施方式及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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