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TA应通过个人在FTA登记的地址,通知其任何决定或程序。 2. FTA依第1款发送通知和通信的,视为该人已获通知并收到相关通信。 3. 实施条例规定通知和通信方式。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