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下暂时禁止结婚: 1. 男子与他人之妻结婚; 2. 男子与正处于同另一男子婚姻终止后待婚期的女子结婚; 3. 男子与被其三次离婚而构成重大不可撤销离婚的女子复婚,但该女子已同另一男子缔结有效婚姻并发生同居,且该后一婚姻终止后的待婚期届满的除外; 4. 同时与超过四名女子结婚,即使其中一人处于可撤销离婚的待婚期; 5. 同时与两姐妹结婚,或者同时与一女子及其父系或母系姑姨结婚;其中一人正处于同该男子婚姻终止后的待婚期,即使离婚不可撤销,也视为同时婚姻; 6. 穆斯林男子与不属于有经人的女子结婚; 7. 穆斯林女子与非穆斯林男子结婚。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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