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血亲关系,永久禁止与下列人员结婚: a. 任何辈分的直系尊亲属; b. 任何辈分的直系卑亲属; c. 父母的任何辈分后裔; d. 祖父母外孙辈或孙辈中的第一代后裔。 2. 禁止任何人与其因通奸关系所生的任何辈分直系后裔结婚。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个人身份法
Chapter Three: Marriage
1. 因血亲关系,永久禁止与下列人员结婚: a. 任何辈分的直系尊亲属; b. 任何辈分的直系卑亲属; c. 父母的任何辈分后裔; d. 祖父母外孙辈或孙辈中的第一代后裔。 2. 禁止任何人与其因通奸关系所生的任何辈分直系后裔结婚。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