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刑罚与矫正机构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 确定容量、类型和专门用途,并尽可能靠近公共服务区域; 2. 女性机构应为孕妇或携带子女的在押人员设置专门设施; 3. 机构应具备接收和照顾残障在押人员的条件; 4. 配备有助于在押人员身体、心理和文化康复的设施。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刑罚与矫正机构法
建设刑罚与矫正机构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 确定容量、类型和专门用途,并尽可能靠近公共服务区域; 2. 女性机构应为孕妇或携带子女的在押人员设置专门设施; 3. 机构应具备接收和照顾残障在押人员的条件; 4. 配备有助于在押人员身体、心理和文化康复的设施。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