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抵海关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须凭获准进口机构的责任负责人依主管行政机关规定表格签署的提取许可方可交付。 在进口或出口时,主管海关部门应留存提取许可或出口许可,并在物质交付后将其副本送交主管行政机关。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
运抵海关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须凭获准进口机构的责任负责人依主管行政机关规定表格签署的提取许可方可交付。 在进口或出口时,主管海关部门应留存提取许可或出口许可,并在物质交付后将其副本送交主管行政机关。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