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药学职业及药事机构法
本法令设立隶属于董事长的“药品政策委员会”,负责提出有关国家境内医疗产品流通、定价和监管的政策。内阁应根据董事长建议,作出决定规定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工作制度。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