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经与董事长或部长协商,或者主管地方司法机关负责人经与主管卫生机关负责人协商,可视情形作出决定,授予部分工作人员司法警察身份,以查明并记录其职权范围内违反本法令、其实施条例和实施决定的行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医疗产品、药学职业及药事机构法
司法部长经与董事长或部长协商,或者主管地方司法机关负责人经与主管卫生机关负责人协商,可视情形作出决定,授予部分工作人员司法警察身份,以查明并记录其职权范围内违反本法令、其实施条例和实施决定的行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