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673条

实施下列行为的,处支票金额10%以上、最低5,000迪拉姆且不超过支票金额两倍的罚款:1. 故意虚假声明无资金或资金不足;2. 对有资金且无有效异议的银行支票恶意拒付;3. 拒绝作第663条所述声明;4. 拒绝依第648条第2款部分付款、出具证明或交付原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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