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为客户办理的交易伴随向其提供信贷或授信便利的,可为其开立往来账户。 2. 可约定账户不得从客户一方透支而持续保持贷方余额;也可约定双方均可透支,即对任何一方均可出现借方或贷方余额。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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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行为客户办理的交易伴随向其提供信贷或授信便利的,可为其开立往来账户。 2. 可约定账户不得从客户一方透支而持续保持贷方余额;也可约定双方均可透支,即对任何一方均可出现借方或贷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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