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恐怖主义危险性的人,是指持有极端主义或恐怖主义思想,并有实施恐怖主义犯罪之虞的人。 2. 经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法院裁定,应将该人安置于咨询改造中心。 3. 咨询改造中心每三个月向检察机关提交一次关于被安置者的定期报告;检察机关应连同其意见提交法院。法院确认其状况允许释放的,应裁定释放。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法
1. 具有恐怖主义危险性的人,是指持有极端主义或恐怖主义思想,并有实施恐怖主义犯罪之虞的人。 2. 经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法院裁定,应将该人安置于咨询改造中心。 3. 咨询改造中心每三个月向检察机关提交一次关于被安置者的定期报告;检察机关应连同其意见提交法院。法院确认其状况允许释放的,应裁定释放。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