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辖区
业务领域
制裁检索
专业洞察
联系我们
+7 (495) 221 31 46
ZH
RU
EN
中文
العربية
咨询项目
阿联酋法律导航
/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859条
雇主无正当理由,且劳动者无足以解除的行为,在期限或特定工作完成前终止固定期限、特定工作合同的,应按劳动者最后综合工资支付三(3)个月工资。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 返回文件
← 上一条
下一条 →
WA
WhatsApp
TG
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