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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第298条
1. 拍卖因法律原因延迟的,自原因消失起十五日内重新拍卖。 2. 因债权人未跟进而搁置六个月以上的,重新开始拍卖,原期限取消。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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