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辖区
业务领域
制裁检索
专业洞察
联系我们
+7 (495) 221 31 46
ZH
RU
EN
中文
العربية
咨询项目
阿联酋法律导航
/
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第184条
原诉当事人未获上诉人送达的,可参加最高法院上诉并请求驳回,自知悉上诉起十五日内向案件管理办公室提交答辩备忘录。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 返回文件
← 上一条
下一条 →
WA
WhatsApp
TG
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