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主体可依董事会发布的法规向中央银行申请取得从事一项或多项须经许可金融活动的许可,或申请在已颁发许可中增加一项或多项须经许可金融活动。 2. 董事会应发布法规、规则及标准,并确定授予须经许可金融活动许可的条件,包括: a. 适当人选标准; b. 最低资本要求; c. 开展金融活动所需资源; d. 控制及监测系统。 3. 中央银行可自行决定,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增加其认为适当的申请人须满足之要求或条件。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阿联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及保险业务法令
1. 任何主体可依董事会发布的法规向中央银行申请取得从事一项或多项须经许可金融活动的许可,或申请在已颁发许可中增加一项或多项须经许可金融活动。 2. 董事会应发布法规、规则及标准,并确定授予须经许可金融活动许可的条件,包括: a. 适当人选标准; b. 最低资本要求; c. 开展金融活动所需资源; d. 控制及监测系统。 3. 中央银行可自行决定,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增加其认为适当的申请人须满足之要求或条件。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