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不影响本国现行立法的前提下,管理局可与相关机关协调,对受其监督人员的预防性和解、重组、破产或清算施加附加程序或条件。 2. 不论其他立法有何规定,通过中央清算机构进行的结算业务在完成结算交易时享有优先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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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不影响本国现行立法的前提下,管理局可与相关机关协调,对受其监督人员的预防性和解、重组、破产或清算施加附加程序或条件。 2. 不论其他立法有何规定,通过中央清算机构进行的结算业务在完成结算交易时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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