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人经破产法院许可,可对担保其债权的财产启动执行程序或行使合同权利;此时可由受托人出售,无须另行启动执行程序。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Part Four: Common Provisions · Chapter One: Effects of Decision to Initiate the Proceedings
担保债权人经破产法院许可,可对担保其债权的财产启动执行程序或行使合同权利;此时可由受托人出售,无须另行启动执行程序。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