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院可依职权或应公诉机关、受托人请求,决定对破产人实施监视;公诉机关应于决定作出后立即执行。破产人可自获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诉;破产法院可随时解除监视。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