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启动破产程序决定作出后,不得对债务人提起或继续诉讼,但下列案件除外:a. 涉及不受债务人处分限制的财产和处分;b. 涉及本法程序且法律允许债务人提起或参加的案件;c. 刑事案件。 2. 债务人提起或针对其提起的刑事案件,或涉及其人身、个人身份的案件包含金钱请求的,应将受托人列为当事人。 3. 法院可准许债务人参加与破产程序有关的案件;债权人有特别利益的,亦可准许其参加。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1. 启动破产程序决定作出后,不得对债务人提起或继续诉讼,但下列案件除外:a. 涉及不受债务人处分限制的财产和处分;b. 涉及本法程序且法律允许债务人提起或参加的案件;c. 刑事案件。 2. 债务人提起或针对其提起的刑事案件,或涉及其人身、个人身份的案件包含金钱请求的,应将受托人列为当事人。 3. 法院可准许债务人参加与破产程序有关的案件;债权人有特别利益的,亦可准许其参加。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