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机关,尤其检察机关、执法机关和金融情报机构,应尽可能迅速、有效地取得主管机关、金融机构、DNFBP 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所持有的本决定第9条第1款b项基本信息及第10条第1款受益所有人信息。 2. 在公共采购中,有关机关应可及时取得该等信息。 3. 有关机关应建立适当机制,以交换或促进及时取得第10条第1款所称充分、准确、最新受益所有人信息,涵盖各类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及其他具有犯罪风险并与本国业务有关的实体,例如常设机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以及在本国从事重大商业活动、与金融机构或 DNFBP 保持持续业务关系、持有重大不动产或其他投资,或在本国完成税务登记的实体。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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