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 阿曼最高法院

参股其他公司所得利润的免税

已发布原则认定,公司因参股另一家阿曼或外国公司取得的利润免税,不论被投资公司在何地经营。

法院阿曼最高法院
审判部门商事庭
上诉编号№ 485/2020
开庭日期2021年2月2日
资料形式已发布的法律原则

01

法律问题

已发布原则认定,公司因参股另一家阿曼或外国公司取得的利润免税,不论被投资公司在何地经营。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法院适用版本的第47/1981号苏丹令第8条,对公司因参股另一家公司而取得的利润予以免税,无论被投资公司是阿曼公司还是外国公司,也无论其在阿曼境内或境外经营。该条文属于一般且不受限制的规定,只有明示例外或条件方可限制其适用。

03

适用范围

这是对第47/1981号苏丹令的历史性解释,并不证明现行法下仍存在该项免税。应按相关纳税年度核对现行《所得税法》、过渡规则及分配性质。本条为已发布原则的四语编辑性转述,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法院适用版本的第47/1981号苏丹令第8条
  • 现行《所得税法》

05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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