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律问题
已发布原则认定,公司因参股另一家阿曼或外国公司取得的利润免税,不论被投资公司在何地经营。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法院适用版本的第47/1981号苏丹令第8条,对公司因参股另一家公司而取得的利润予以免税,无论被投资公司是阿曼公司还是外国公司,也无论其在阿曼境内或境外经营。该条文属于一般且不受限制的规定,只有明示例外或条件方可限制其适用。
03
适用范围
这是对第47/1981号苏丹令的历史性解释,并不证明现行法下仍存在该项免税。应按相关纳税年度核对现行《所得税法》、过渡规则及分配性质。本条为已发布原则的四语编辑性转述,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法院适用版本的第47/1981号苏丹令第8条
- 现行《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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