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法

商业公司法 — 第249条

任一股东拟将其全部或部分份额处分给非股东之人的,应向公司经理发送书面通知,并附与公司股东人数相同数量的副本。通知中应载明拟处分份额数量、拟受让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以及处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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