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货币兑换、汇款及PSP活动不能仅凭名称合并
应绘制完整资金流:企业是否接收现金或非现金资金、兑换货币、发送或支付国际汇款、维护客户余额、发行支付工具、委任代理人或仅提供技术。CBO公布的政策区分纯货币兑换与货币兑换加汇款两类申请。支付账户、电子货币、收单及其他支付服务还须依PSP制度另行判断。商业登记、银行合同、白标或应用程序均不能替代对实际金融服务的许可。
02
新《银行法》与不冲突的CBO规范共同适用
Royal Decree 2/2025颁布的新《银行法》取代旧法并更新监管范围。BM 1211通函同样适用于货币兑换机构,并说明现有条例、通函及指示在不与新法冲突的范围内继续有效。因此,已公布的货币兑换机构许可政策须结合新法及CBO最新说明理解。在确定资本、形式与时间前,应与CBO开展预申请沟通并书面确认现行要求。
本材料仅供一般信息参考。牌照类别、资本、文件、时间及条件须按实际模式及申请日期向CBO确认。
03
股东、控制人与管理层接受适格审查
CBO审查直接及最终所有权透明度、资本和财富来源、声誉、经验及财务能力。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与业务规模和风险匹配,并分别设计合规、MLRO、风险、财务、运营、内部审计及技术岗位。集团应穿透披露至自然人;获牌后的所有权、控制、资本、法律形式或业务模式重大变化还需分析事先批准要求。名义安排不能替代对真实控制及资金来源的证明。
04
商业计划应围绕汇款通道及运营经济构建
官方政策要求申请表、证明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材料使用阿拉伯语或英语,预测财务数据以阿曼里亚尔表示。计划应说明客户类别、网点与数字渠道、币种、主要汇款通道、伙伴与代理、定价、业务量和季节性、现金管理、流动性、结算及代理行关系。财务模型应覆盖资本、上线、人员、系统、场所、保险、审计及达到盈亏平衡前的运营资金,而非仅满足形式最低额。
05
申请前建立AML/CFT、制裁及客户保护体系
CBO的AML/CFT指引明确覆盖货币兑换机构并要求风险为本体系。申请档案包括企业风险评估、客户风险分级、CDD/EDD、UBO识别、PEP及制裁筛查、交易监控、可疑交易报告、代理管理、欺诈、记录保存、培训、独立测试及定向金融制裁。监控场景应对应币种、通道、现金、交易速度及限额。只有政策而没有运行系统、负责人及流程证据,不能证明业务已准备就绪。
06
技术、银行及伙伴网络须达到监管准备状态
系统架构包括账簿与对账、柜台和金库、客户识别、筛查、监控、网络安全、员工权限、日志、CBO报告、恢复能力、事件响应及业务连续性。汇款业务还应预先确定结算银行、国际伙伴、支付、退款及适用的客户资金保护。每家银行及伙伴会独立进行机构KYC。监管原则性批准既不保证银行或代理行设施,也不允许在获准日期前营业。
07
牌照办理流程
- 01
绘制产品、合同、客户、国家以及现金与非现金资金流。
- 02
将职能对应货币兑换、汇款及PSP许可,并与CBO预沟通。
- 03
确定法律形式、股东、资本、治理及本地团队。
- 04
准备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OMR预测、表格及证据。
- 05
实施AML/CFT、制裁、技术、运营、客户及财务控制。
- 06
回复CBO问题、满足条件、取得最终牌照后方可上线。
FAQ
FAQ
能否只申请货币兑换牌照?
CBO公布的政策区分货币兑换与货币兑换加汇款;准确权限及现行条件应按实际产品向CBO确认。
上线后能否增加国际汇款?
扩展受监管活动并非自动,需要审查牌照类别、资本、系统、伙伴及CBO事先批准。
能否使用境外伙伴牌照?
若本地公司实际提供受监管服务、面对客户或控制资金,境外合作协议不能替代阿曼许可。
牌照能否保证银行账户?
不能。银行或代理行会独立审查股东、模式、客户、通道、AML/CFT、资本及预期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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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95) 221 31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