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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及同类人员保护法
证人及同类人员保护法
第16条
在遵守上述1992年第35号联邦法关于到庭传唤送达规定的前提下,受保护人到司法机关出庭的传唤应通过保护单位送达。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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