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及同类人员保护法
证人及同类人员保护法 — 第13条 — Article (13) Content of Protection Instrument
Federal Law No. 14 of 2020 on the Protection of Witnesses and the Like
保护文件应载明保护计划的规定和条件,尤其包括:
1. 加入计划的规定和条件。
2. 对受保护人适用的保护措施。
3. 向受保护人提供的经济、物质及精神支持。
4. 证明受保护人同意下列事项:
(a) 遵守保护计划的全部指示;
(b) 接受身体和心理检查;
(c) 不得危及计划的完整性或安全;
(d) 披露其全部法律责任、经济义务及履行方式;
(e) 披露签署保护文件前已经存在或其后预计发生的任何刑事、民事、商事诉讼以及破产或资不抵债程序;
(f) 遵守本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