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用本法的规定,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和表述应具有各自指定的含义: 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部门:阿联酋标准化和计量部。主管部:国家内负责实施本法规定的实体或地方当局。海关当局:联邦海关部和每个酋长国的当地海关部门。产品:旨在供消费者使用或利用的最终形式的每件产品,即使此类使用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并且此类产品是在有偿或无偿业务或专业交易下提供的,包括新产品、状况良好的二手可操作产品和翻新产品。安全产品:在正常或潜在使用条件下,包括使用、安装和维护期间,在国家有效引入的产品,且该产品不会产生风险或属于最低风险类别,符合产品用途;前提是它是可以接受的,并且符合对用户健康和安全的最大保护。不安全产品:根据本法第(4)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所有产品。消费者:任何人获得有偿或无偿商品或服务以满足其个人需求或他人需求的人。供应链:产品从生产到到达消费者手中所经历的所有阶段,包括进口、储存、批发、分期销售、交付和任何其他相关操作。市场控制:主管部根据本法采取的程序和措施,以确保在国家引进或将要引进的产品安全。产品撤回:旨在防止不安全产品进入该州的任何程序。产品召回:供应商在向消费者提供不安全产品后从消费者那里召回不安全产品的任何程序。供应商: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制造商如果居住在该国,则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名字或任何相关商业描述命名产品来介绍自己作为产品制造商,或者每个人都进行产品更新。 2. 如果制造商居住在国外,则为制造商在该国的代理人;如果在该国没有代表,则为进口商。 3. 供应链中其活动对产品安全属性有影响的每位专业人员。人工制品:具有无形、物质或历史价值且不用于消费的商品。简介:产品为了向消费者出售、出租、提供或展示产品而进行的任何过程,或出于此类目的而拥有产品的任何过程,无论是否有偿。标准:概述商品、材料、服务或任何标准化物品的规格或其描述、特征、质量水平、尺寸、安全措施或要求,以及术语、符号、测试方法、取样、包装、标签和标志的文件。批准的标准:由该部批准的标准,简称为阿联酋标准,并使用字符(UAE.S)简称。标签:包括在产品上书写、印刷、绘制、雕刻或标记的任何数据的标签,包含所有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技术控制和标准要求的信息。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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