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局法

第1条

为实施本法令,下列词语具有相应含义,但上下文另有要求的除外: 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酋长国:国家的任何一个酋长国。 主管局:国家禁毒局。 局长:主管局局长。 总干事:主管局总干事。 主管局人员:在主管局工作的军官、士官、其他军衔人员及文职人员。 军官:军衔为中尉或以上的军人。 士官:军衔低于军官但不低于一级警员的军人。 其他军衔人员:军衔低于一级警员的军人。 文职人员:以文职身份任命、借调或派驻主管局的人员。 毒品:依2021年第30号联邦法令或取代该法令的任何法律,被归类为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的天然或合成物质。 成瘾:因使用毒品在人体内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生理、心理或精神状态;该状态损害身体或心理健康,并显著影响有关停止使用或取得毒品的决策能力。 主管机关:酋长国内负责禁毒的地方机关。 有关机关:主管机关及联邦和地方政府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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