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进口、带入、销售,或者为散布而持有载有图像、图画、文字或观念,号召、鼓动实施本法令所列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犯罪的商品或印刷品的,处不少于50,000迪拉姆罚金。 穿着前款所述服装,或者使用前款所述商品、印刷品的,处不少于5,000迪拉姆罚金。 再次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拘禁;任何情况下均没收查获物品。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
制造、进口、带入、销售,或者为散布而持有载有图像、图画、文字或观念,号召、鼓动实施本法令所列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犯罪的商品或印刷品的,处不少于50,000迪拉姆罚金。 穿着前款所述服装,或者使用前款所述商品、印刷品的,处不少于5,000迪拉姆罚金。 再次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拘禁;任何情况下均没收查获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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