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本法令第34条适用的情况下,药房负责人应使用主管行政机关认可的电子登记簿,及时并于当日登记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所有收进和发出事项。 董事会主席以决定确定登记簿必须记载的资料。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
在不影响本法令第34条适用的情况下,药房负责人应使用主管行政机关认可的电子登记簿,及时并于当日登记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所有收进和发出事项。 董事会主席以决定确定登记簿必须记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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