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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
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
第30条
董事会主席应作出决定,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物销售、交付和让与的程序、方式,以及前两条所述登记簿和清单必须记载的资料。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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