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者结婚规则

第6条

委员会在编制本决定第4条第6项所述报告时,应核实下列事项: 1. 本决定第5条所述文件齐备且真实。 2. 拟婚男女双方有能力承担婚姻义务,并充分理解结婚所产生的义务。 3. 结合双方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准予早婚许可不会使拟婚男方或女方遭受损害。 4. 拟婚男女双方在年龄、社会条件和经济能力方面的相称程度。 5. 结婚不会影响拟婚男方或女方未来的教育。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