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签名符合《电子交易与信任服务法》规定的,具有本法所称手写签名的同等证明力。 2. 电子文件符合该法条件规定的,具有本法所称官方及私署纸质文件的同等证明力。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