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刑事诉讼法

第169条

1. 法院可在任何阶段向证人提出查明真相所需问题,并许可当事人提问。 2. 与案件无关或不可采纳的问题应禁止。 3. 法院应制止足以使证人思维混乱或恐惧的明示、暗示言语和手势。 4. 事实已足够清楚的,可不听取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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