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损坏或使武器、船舶、航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公用设施、弹药、给养、药品或其他为国家防务准备或用于防务的物品失效的,处无期徒刑。 故意不当制造、修理前款物品,或故意实施足以使其即使暂时无法按预定用途使用或造成损害的行为,处相同刑罚。 犯罪发生于战时的,处死刑。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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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损坏或使武器、船舶、航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公用设施、弹药、给养、药品或其他为国家防务准备或用于防务的物品失效的,处无期徒刑。 故意不当制造、修理前款物品,或故意实施足以使其即使暂时无法按预定用途使用或造成损害的行为,处相同刑罚。 犯罪发生于战时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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