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集团成立或新子公司加入,自向FTA申请所列税期开始时,或FTA确定的其他税期开始时生效。 2. 依第40条第10款(a)项或第11款(a)项自愿退出或终止的,相关成员自申请所列或FTA确定的其他税期开始时退出。 3. 因不再符合条件退出的,相关成员自第40条第1款条件不再满足之税期开始时退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企业税基础法律
1. 税务集团成立或新子公司加入,自向FTA申请所列税期开始时,或FTA确定的其他税期开始时生效。 2. 依第40条第10款(a)项或第11款(a)项自愿退出或终止的,相关成员自申请所列或FTA确定的其他税期开始时退出。 3. 因不再符合条件退出的,相关成员自第40条第1款条件不再满足之税期开始时退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