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实施细则
经营二手、翻新或存在但不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之缺陷商品的供应商,应在商品及营业场所清楚说明其状态,不得造成虚假或误导印象,并在合同或发票中证明该状态。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